快新聞/模擬槍主零件限期報備 警政署:未完成程序最重罰500萬

  • 發佈時間:2024/08/26 19:18更新時間:2024/08/2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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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模擬槍主零件限期報備 警政署:未完成程序最重罰500萬
警政署表示若逾期未報備最重可處500萬元罰鍰。(圖/警政署提供)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今(26)日表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今年1月3日修正,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民眾的權益,可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截止期限為明(2025)年2月12日。若未於期限前完成報備程序,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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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發布新聞稿說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本(2024)年1月3日修正公布納管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內政部並於本年8月12日會銜經濟部公告查禁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防止不法分子為規避管制,以化整為零之方式,利用模擬槍零件組裝改造為具殺傷力之非法槍枝,危害社會治安。

警政署呼籲,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民眾的權益,可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截止期限為明(2025)年2月12日,請民眾儘速於期限屆滿前攜帶「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局、分局或分駐(派出)所辦理報備持有,並刻印辨識碼後即可繼續合法持有;若自願繳銷可向任一所在地警察局、分局或分駐(派出)所辦理。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之民眾,未於期限前完成報備程序,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

警政署表示,全國警察機關將強力取締擁有非法槍枝、刀械之組織幫派或不法之徒,刨根溯源,打擊犯罪,嚴查嚴辦,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快新聞/模擬槍主零件限期報備 警政署:未完成程序最重罰500萬
民眾可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截止期限為明年2月12日。(圖/警政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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