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黨產會認定附隨組織「時間點」錯誤 中廣勝訴免追徵77億

  • 發佈時間:2024/08/26 20:18更新時間:2024/08/26 20:19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黨產會認定附隨組織「時間點」錯誤 中廣勝訴免追徵77億
中廣2019年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2019年中國廣播公司(中廣)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附隨組織,除不當取得土地應移轉為國有外,未能移轉部分追徵其價值77億3138萬餘元。中廣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法院今(26)日宣判,認為黨產會弄錯中廣被「非以相當對價轉讓」的時間點,故原處分違法,應予撤銷,可上訴。

更多新聞: 藍營喊轉型智庫突破黨產會封鎖 林峯正駁:智庫未列附隨組織監控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19年9月24日作成處分,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其資產扣除負債後新台幣2億524萬3934元,非屬不當取得財產。而中廣不當取得之土地及土地上建物,應於處分送達次日之30日內,移轉為國有;至於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之不當取得土地財產,追徵其價值77億3138萬9185元。

中廣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請法院撤銷黨產會處分。

北高行判決指出,中廣早期由國民黨持有股份,黨股代表人及董監事、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候選人名單,需由國民黨審核通過;自2005年起,國民黨使中投等黨營事業,將華夏公司(當時持有中廣96.95%股權)股權全數過戶予非黨營事業的榮麗公司,中廣自此已脫離國民黨實質持有及控制。

快新聞/黨產會認定附隨組織「時間點」錯誤 中廣勝訴免追徵77億
北高行今(26)日判決黨產會敗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北高行說明,中廣既然自2005年榮麗公司購買華夏公司股權並辦理過戶後,就已經脫離國民黨實質持有及控制,則關於黨產條例第4條第2款後段「非以相當對價轉讓」的時間點與轉讓對象,就不應該是2006年12月22日華夏與另外4間公司訂約時;而應以榮麗公司與中投等公司於2005年12月24日訂約,且於同年月26日股權全數過戶予榮麗公司的時候。

合議庭表示,黨產會原處分以2006年12月22日華夏將中廣約97%股權締約出售給另外4間公司的時點,認為中廣被以非相當對價轉讓,是基於錯誤事實而誤認為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於法不合,中廣訴請撤銷,應予准許。

不過,北高行補充,國民黨及其黨營事業與榮麗公司關於中廣股權的交易,是否為黨產條例第4條所規定「非以相當對價轉讓」?此涉及黨產會依法定程序認定之權限,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北高行無從於本件訴訟程序予以調查而行使該項權限;本判決得上訴。

更多新聞: 快新聞/藍智庫被認定為附隨組織?朱立倫稱裁員因財路遭斷 黨產會:錯誤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