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北院今(5)日下午5時15分左右,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羈押禁見,他在下午5時50分左右在警方的保護下上了囚車,現在已到土城看守所。對此,黃帝穎律師表示,裁定收押柯文哲理由符合經驗法則及證據法則的三大事由。
黃帝穎認為,裁定收押柯文哲理由符合經驗法則及證據法則的三大事由,第一、有證據足認柯文哲圖利京華城200億元涉嫌重大;第二、柯文哲至少涉犯圖利罪,且不排除收賄罪;第三、柯文哲有羈押的必要。
黃帝穎強調,北院裁定書與高院合議庭三位法官發回裁定理由,對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的證據指向一致,且北院羈押裁定符合經驗法則及證據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