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柯文哲羈押禁見! 律師分析「2次開庭」攻防重點差別

  • 發佈時間:2024/09/06 09:02更新時間:2024/09/0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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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柯文哲羈押禁見! 律師分析「2次開庭」攻防重點差別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合成圖/免費圖庫PIXABAY、民視新聞資料照 )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昨(5)日被北院裁定羈押禁見,昨柯文哲銬上手銬坐上囚車前往位於土城的台北看守所,於昨晚間6時33分許抵達,律師林智群則透過臉書發文指出第一次開庭太急於主攻收賄罪,直至第二次開庭主打圖利罪,最後法官則以圖利罪將柯文哲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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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透過臉書發文表示看了柯文哲北院羈押裁定內容後,認為檢察官第一次開庭時,放著圖利罪不強調,太急於主攻收賄罪。結果只能拿出100多萬元的不明金流,跟京華城200億元的利益差太多,「開庭前嚇死人,開庭笑死人」,收賄罪部分沒辦法說服法官,連穩穩的圖利罪也沒被採納。

不過其實光是圖利罪就是5年以上重罪,不需要硬加法條,特別是相關金流無法證明的情況下,一直主張收賄罪,很難被法官買單。第二次開庭,檢察官改主打圖利罪,最後法官就以圖利罪羈押柯文哲,結論就是,開庭時不能太貪心,先丟有把握的牌,沒把握的牌,日後證據收集充分後再戰。


快新聞/柯文哲羈押禁見! 律師分析「2次開庭」攻防重點差別
林智群評論柯文哲(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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