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音樂老師遭「大外割」國賠求償300萬 一審中壢分局判賠20萬

  • 發佈時間:2024/09/15 19:01更新時間:2024/09/15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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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音樂老師遭「大外割」國賠求償300萬 一審中壢分局判賠20萬
詹慧玲一審判決勝訴,中壢分局須賠償20萬餘元。(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2021年4月音樂老師詹慧玲在趕去上課途中,被桃園市中壢分局葉姓員警認為形跡可疑而上前盤查,詹慧玲拒絕並批評警員「很蠢」,被葉員當場以「大外割」壓制,並依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一度被上腳鐐拘留9小時。詹女事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3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宣判,判中壢分局應賠償20萬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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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緣於,詹慧玲被中壢分局葉姓員警認為行跡可疑,上前攔檢盤查,她認為依法無據,拒絕提供,並罵員警「這真的很蠢」,被員警以柔道 「大外割」方式壓制,依侮辱公務員罪嫌帶回警局。詹慧玲事後以「失去自由的9個小時」為題在臉書發文,引發熱議,並向葉姓員警提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告訴。

去年1月31日桃園地院做出判決,葉姓員警執法部分,法院認為他並沒有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所規定的盤查發動要件,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強制罪,處有期徒刑4月,易科罰金12萬;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

至於詹慧玲罵員警「很蠢」,法院則認為屬於捍衛自身權利並合理評論公務員違法行為,並非在貶損葉警的人格地位,詹女並無構成妨害公務,也非現行犯,因此葉員對她上銬的行為並非合法執行職務。

根據《中央社》報導,刑事部分葉姓員警未上訴而定讞;而今年中壢分局曾提議20萬元賠償詹慧玲,但詹慧玲並未接受,事後提起訴訟請求國家賠償300萬780元。

桃園地院近日判決出爐,判中壢分局應給付詹慧玲20萬780元,對此,中壢分局表示,一切依照司法判決辦理,當初涉及事件的相關人員已承擔處分。

快新聞/音樂老師遭「大外割」國賠求償300萬 一審中壢分局判賠20萬
詹慧玲遭大外割壓制畫面。(資料照/民視新聞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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