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徐詩詠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因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近期案情出現重大進展,前北市府兵役局長、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遭羈押禁見;對此,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也在臉書上點出2人遭羈押主因,直言檢方可能掌握到「有送有收」的關鍵證據。
游淑慧在臉書上點出,這次北檢很清楚的書明,李文宗的羈押理由為《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就是大家常聽到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她進一步說:「要嘛是因為李文宗當時身分是廣義公務員,且有權限影響;要嘛就是他雖非有權限公務員,但因涉嫌協助官員收賄,因刑法第31條第1項擬制身分,同樣能以本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