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不滿遭羈押提抗告! 北院證實:朱亞虎、李文宗卷證已送至高院

  • 發佈時間:2024/10/09 12:39更新時間:2024/10/09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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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不滿遭羈押提抗告! 北院證實:朱亞虎、李文宗卷證已送至高院
朱亞虎(左)及李文宗(右)。(合成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率違失案,目前已陸續押下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威京旗下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及柯的大帳房李文宗等共7人;惟朱、李不符羈押裁定抗告。北院今(9)日證實,昨(8)日下午已將兩人的抗告卷證送至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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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全案目前累積21名被告,7人在押,除北院9月28日裁定收押的朱亞虎與李文宗外,還有柯文哲、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的助理吳順民。

針對李文宗的羈押理由,北院9月29日說明,李姓被告經訊問後,否認聲請書所指之犯行,惟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李姓被告自有可能利用共犯,共同牽涉本案之利害關係或自身對共犯或證人之影響力,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故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至於朱亞虎遭收押禁見部分,北院提及,朱經訊問後,坦承聲請書所指之犯行,且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由於朱姓被告大多數家人均居住於國外且於國外置產,堪認具潛逃國外生活之能力,加以本案罪責非輕,亦有潛逃國外規避罪責之強烈動機,故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

回顧京華城案,檢廉8月30日針對柯家「大安尚御」、民眾黨台玻大樓中央黨部搜索,並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帶回廉政署偵訊,歷經超過10小時問話後,移送北檢複訊,但由於他翌(31)日凌晨欲逕自離開偵查庭,拒絕夜間偵訊,因此遭檢方當庭逮捕,提審被駁回後纏訟,首次羈押獲得無保請回。

9月5日晚間5時17分,北院認定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因此裁定收押禁見,迄今已逾1個月,檢方曾分別於9月10日、13日、18日與25日,四度提訊在押的柯文哲,惟原定於10月1日第五度提訊,但他不願出庭應訊,隨後獲檢方同意擇日再行提訊。

檢廉調查發現,應曉薇涉嫌收受沈慶京4740萬元的賄款,質詢時要求北市府都發局等單位放水容積率,時任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就期期以為不可,強調若按照民代要求執行,市府恐怕得擔下「圖利」的法律責任,而且相關內簽市府也都有留下紀錄。

檢廉鎖定了解京華城案的決策,是否與民眾黨或柯文哲的政治獻金等金流有關,除林洲民外,包含前都委曾光宗及前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也都曾被傳喚;北檢亦於昨(8)日指揮廉政署,以證人身分通知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茂德總裁張高祥、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博奕大亨陳盈助等共11人作證,就是要釐清京華城容積暴增至840%的過程中,是否與相關人等出現對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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