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高雄市政府為了強化透天厝、公寓住宅火災預警,今年8月15日修正發布「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增修第7條、第13條有關未達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如透天厝、公寓、平房住家。若管理權人若未於任一位置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得處新台幣6千元至3萬元以下罰鍰,該罰則將於明年9月1日起施行。
高雄市消防局表示,為於宣導期間廣泛周知市民,消防局特別拍攝短影音,邀請今年度參與愛河龍舟競賽奪冠成員前鎮分隊隊員王品翔擔任主角,透過第一線打火英雄形象,呼籲民眾於家中寢室、梯間、廚房等適當位置裝設住警器,達到早期發現、立即應變之機制。
高雄市消防局強調,高雄市府於去年結合各區公所里長普及補助發放5樓以下住家每戶住警器1顆,近2年,高雄市共有54件住警器成功預警降低人員傷亡案例;消防局提醒,領取住警器後務必盡速裝設於家中天花板或牆面,避免美意打折扣,尚未申領之市民可洽鄰近消防分隊詢問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