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鍾小平公開喊話疑違反選罷法? 律師:最重恐罰百萬元

  • 發佈時間:2024/10/13 12:44更新時間:2024/10/13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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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鍾小平公開喊話疑違反選罷法? 律師:最重恐罰百萬元
鍾小平遭疑恐違反「選罷法」。(圖/民視新聞)

政治中心/潘柏廷、陳則元報導

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於今(13)日上午8時起開始投票,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的喊話卻疑似違反《選罷法》。律師蔡家豪便指出,鍾小平的喊話等同暗示或提醒民眾投下特定選項,明顯違法;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6項第2款規定,可處行為人新台幣1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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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日早上鍾小平疑似違反《選罷法》。律師蔡家豪便直指,鍾小平的喊話「明顯違法」,等同暗示或提醒民眾投下特定選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6項第2款規定,可處行為人新台幣1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款。

不過,媒體客觀引用鍾小平當時的說法,是否涉及違法相關法令?蔡家豪強調,媒體進行報導,並沒有故意誘使他人投票意向;面對突發狀況,媒體本來有報導的職責,因此沒有問題。

蔡家豪認為,在今日的投票日程當中,一般親友針對政治議題進行討論與交換意見,並沒有對不特定第三方公開傳遞訊息,僅是親友之間言論自由,並無違法。但他也不建議在3人通訊群組中討論投票意向,因為可能會有不特定人士看到。

快新聞/鍾小平喊話疑違反選罷法? 律師:恐重罰100萬罰緩
律師蔡家豪。(圖/民視新聞)

蔡家豪也指出,3到4人一起討論投票意向是否違法,則必須看當時情況分析,若他們在同個組織或彼此認識,只是做意見交流便沒有問題。目前法條規範,主要是希望不要有政治人物或上從下屬關係的人,對不特定人士宣導投票意向,「但我們可以掌握一個原則:只是一般朋友的閒聊、討論政治議題完全沒有問題。」

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從今日上午8點到下午4點投票,基隆市選委會指出,全市7個行政區共設置283處投票所,投票人數31萬797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同意罷免的有效票數要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須達原選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意即有效同意票要達7萬7,700張以上。

基隆市選委會表示,請投票人攜帶身分證、印章和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要特別注意的是,今天不得從事罷免或反罷免的相關活動,投票當天除了執行公務外,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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