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被指起立聽中國國歌遭懲處 臧幼俠3點聲明嗆告:違誤處分難苟同

  • 發佈時間:2024/10/15 16:25更新時間:2024/10/16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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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被指起立聽中國國歌遭懲處 臧幼俠3點聲明嗆告:違誤處分難苟同
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8月赴香港出席「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活動,席間疑似站起來聆聽國歌,經約詢本人後,國防部今(15)日決議停止臧幼俠領取5年月退俸的75%,並追繳註銷領取的獎章及勳章。不過,臧下午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出3點聲明駁斥,強調並無起立聆聽中國國歌之事實,而且有錄音、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將訴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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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幼俠赴港參加活動聆聽中共國歌,行為被認有損國家尊嚴,國防部已於9月25日約詢,10月上旬會與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審查;退輔會主委嚴德發本月9日前往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前受訪回應,臧的國防部原服務與主導相關單位,完成調查後,5年要扣50%或100%,扣除比例交給退輔會,他們會來執行罰款工作。

快新聞/被指赴港起立聽中國國歌遭懲處 臧幼俠3點聲明:違誤處分難苟同
臧幼俠聲明全文。(圖/臧幼俠提供)

國防部今日公布,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員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決議裁罰「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給與之百分之七十五,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 (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

不過,遭指聆聽中國國歌的臧幼俠十分不滿,他下午透過「永慶法律事務所」發表3點嚴正聲明,第一,本人今日接獲活防部1130277527號函略以:「台端臧幼俠君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型為,本部處以5年停止領受月俸給予百分之75,並追繳註銷附件所示及其執照,........」云云在案。

第二,臧幼俠澄清,查究諸前函指述本人違反兩岸人民條例乙節與事實不符;茲本人已先後於113年9月25日及10月9日前往國防部所屬相關單位,乃至國防部親自到會說明,並提供文字書面說明,可供參處!

尤以約談及陳述意見時,已明確表示全般原委,毫無「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之事實,有錄音、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今國防部未能究明事實,在毫無具體事證、遂至處分文內猶未附具相關事證,足供互核下所為前這處分,已然違誤,若此恣意侵害本人多年軍功勳獎、清正廉明及為國民榮辱與共之處分,難能苟同。

第三,爰為確認個人權益,並示清白,當即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並發表聲明如上,且訴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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