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2023年2月,台中市豐原高中發生一起學務主任、教官聯手「霸凌」學生,最終導致該名學生不堪壓力,選擇輕生的悲慘案件;事件經過官方調查後,台中市教育局今天表示,涉案主任停聘1年、涉案教官停止任用2年。
就這樣了?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台中市豐原高中一名學生,因為曾在校內吸菸、飲酒,遭到校方教職員針對,多次蓄意違法搜身、公然侮辱、栽贓偷竊,甚至恐嚇要送少年法庭等方式輪番威脅,在學生反抗無果後,最終選擇於家中輕生,年僅17歲。
事件引發各界軒然大波,且事發後,豐原高中校方持續將責任推卸給死者,更被發現校方曾給這名學生,記下高達23支大過、小過,且其中70%的處分有瑕疵,應予撤銷;另外校方針對涉案學務主任諸多袒護,校內自我調查認定「不構成霸凌、僅為管教失當」,記過一支了事;案經台中市教育局發回重新調查後,2023年9月校方才改判霸凌成立,將學務主任停聘一年。
另外同樣涉案甚深的主任教官,台中市教育局也在軍訓教官人評會決議撤職後,函報教育部處理;教育部懲處於今(2024)年10月9日出爐,核予該名主任教官撤職處分,並停止任用兩年;這起師長霸凌學生的憾事,就此輕輕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