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總預算頻卡關 卓榮泰提3點:若不得已須思考是否聲請釋憲

  • 發佈時間:2024/10/18 09:08更新時間:2024/10/18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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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總預算頻卡關 卓榮泰提3點:若不得已須思考是否聲請釋憲
總預算頻卡關,卓榮泰提3點,「若不得已須思考是否聲請釋憲」。(圖/翻攝自卓榮泰臉書)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近期國民黨、民眾黨挾立法院人數優勢,頻頻卡死中央提出的總預算。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8)日透過臉書說到,昨日總預算案協商無法取得共識,雖然遺憾,但自己仍然相信,朝野能夠在好的氣氛下,為福國利民的政策、為地方建設做最好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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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提到,自己也希望能夠再跟國人清楚說明,行政院編列年度總預算的法律立場與基本原則。

卓榮泰提出3點,第一,《憲法》第 70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換句話說,按照《憲法》第70條的精神,制定、編列預算是屬於行政院的行政權,立法院不得提議增加,這樣的規定難道是立法委員可以經由「提議」形成「決議」?或經由「提議」修訂成「法律」來增加預算嗎?法律「舉輕以明重」的原則淺顯易懂;行政院是憲政機關,斷不可違反憲政原理與精神,立法院亦是如此!

第二,《預算法》第 91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卓榮泰說,兩院之間過往或有可比擬的相關案例,但皆是在立法院內部朝野有共識,且徵詢行政院取得雙方合意,確認資金來源無虞後的依法行為,無可厚非。但本件爭議顯未履踐徵詢、確認資金來源或並同時提案修法必要之程序,難謂合法,要行政院如何依法?

第三,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有嚴守財政紀律的責任,也必須確保預算的完整性,才不致產生排擠效應,否則國家難以落實對全體人民的照顧政策。

卓榮泰提到,朝野協商的過程固然有退有進,但行政院對人民照顧和產業發展的承諾,一定會力圖前進。面對目前的僵局,若不得已行政院必須思考是否將依法聲請釋憲,請憲法法庭做出公正的判決,「我相信,團結的台灣,就是最好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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