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高雄莽男駕車輾斃前女友 檢方:預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 發佈時間:2024/10/22 16:41更新時間:2024/10/2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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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高雄莽男駕車輾斃前女友 檢方:預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高雄市一名男子駕車輾斃前女友,全案預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圖/民視新聞翻攝)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10月18日,高雄市楠梓區發生一起開車輾人致死案件:一名43歲的張姓女子,遭53歲的許姓前男友開車輾過,傷重不治;橋頭地檢署介入偵辦後,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本案可能移交由國民法官共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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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殺機!高雄市楠梓區日前發生一起感情糾紛產生的殺人案件:一名開貨運行的許姓男子,疑似不滿前女友張姓女子拉扯車門,竟駕車將對方直接輾過,造成張女骨折、多處臟器破裂,送醫不治身亡;全案由橋頭地檢署展開偵辦,目前許男已被法院裁定羈押。

橋頭地檢署稍早發布新聞稿,說明相關案情:本署偵辦被告許○○涉嫌刑法第277條第2項傷害致死罪嫌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爰向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本署於民國113年10月18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移送被告許○○駕車傷害案,內勤檢察官林世勛訊問被告時,發現該被害人送醫後不治身亡,隨即由外勤檢察官洪若純負責相驗,同時指揮警方現場採證、調閱及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證人到場,經檢察官複訊被告許○○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爰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本案為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案件,本署立即啟動「國民法官專責小組」,開啟「偵查公訴合作模式」,由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國民法官案件專責檢察官陳秉志、林易志、偵查檢察官洪若純組成辦案團隊深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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