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近日有多名立委質詢時表示,司法機關偵辦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涉入的京華城圖利案中,疑似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因此最高檢察署10月25日已發交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要求依法查明事實。最高檢強調,為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檢察官等人應確實遵守偵查不公開規定,違反者應承擔法律責任。
最高檢察署透過新聞稿指出,近日部分媒體報導偵辦柯文哲案之內容,引發立委質疑相關人士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嫌,坊間各級民意代表、媒體、檢察官等在各項媒體與論壇,表達質疑與關切。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提到,「偵查不公開是檢察官基本倫理與道德,也是歷次檢察長(官)會議及專案會議的集體共識」,為落實無罪推定原則及回應社會各界對偵查不公開之疑慮,最高檢察署已於10月25日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台灣高等檢察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真相。
最高檢強調,為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者,應確實遵守偵查不公開規定,違反者應承擔法律責任。
同時,最高檢亦呼籲,相關法律從業人員應切實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這是基本的法律義務與責任;國人如發現確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具體不法事證,歡迎提供資料檢舉,檢察機關必做好身分保密並依法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