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桃園怪男騎樓熊抱女童令脫衣 法院裁定羈押不禁見

  • 發佈時間:2024/10/29 08:38更新時間:2024/10/29 08:39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桃園怪男騎樓熊抱女童令脫衣 法院裁定羈押不禁見
桃園地院法官在深夜裁定將林男羈押,但不禁止接見通信。(圖/民視新聞)

首次上稿:10/28 20:34
最後更新:10/29 08:38(桃園地院裁定羈押不禁見)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桃園龜山前(26)日上午發生一起女童遭陌生男子「熊抱」,甚至要求脫衣的案件,女童不斷喊聲救命,所幸一名路過計程車司機出手相救,才阻止該男子的犯行。據悉,該男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桃園地檢署偵辦後,晚間對嫌犯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更多新聞: 快新聞/可怕!龜山女童白天遭男子強擄大喊「救我」 恐怖影像曝光

這起案件發生在26日上午10時許,當時小女孩要去找同學,在路上卻被男子當街侵犯。女童不斷哭喊救命,所幸一名計程車司機見狀緊急出手相救,才沒讓男子得逞。事後女童媽媽氣憤表示,難道仗著身心疾病就可以隨意侵犯別人嗎?更指出孩子因為這件事心理有陰影。

桃園地檢署今日晚間表示,上午指揮龜山分局拘提林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及加重強制猥褻等罪,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並有反覆實施之餘,有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快新聞/當街熊抱女童令脫衣 桃檢認恐「反覆實施」聲押林嫌
男子當街侵犯女童。(圖/民視新聞翻攝)

經桃園地院法官訊問後,認為林男涉犯《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罪嫌重大。雖然無法認定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有羈押原因。經審酌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法官在深夜裁定將林男羈押,但不禁止接見通信。

更多新聞: 快新聞/桃園國小女童光天化日遭侵犯! 母怒轟:別因嫌犯特殊就不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