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前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與里長高進見,涉嫌在台南佃西重劃案中向土地開發商廖堅志索賄1,300萬。台南地院今(1)上午宣判,郭信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全案可上訴。
由於郭信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法院裁定對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650萬元。
另外,高進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4年;又教唆偽證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同樣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650萬元。至於,廖堅志因不具公務員身分,因此免刑。扣案iPhone12 mini手機1支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