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明融報導
台中市一輛救護車上個月19日行經台74線快速道路時,竟遇到一輛不禮讓的黑色轎車,過程中還不斷惡意踩煞車,短短2分鐘多達27次,行車紀錄器也錄下駕駛惡劣行徑上傳網路,對此,第五警分局表示,此案未接獲報案,不過在檢視影片後已構成違法,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法開罰。

10月19日傍晚,一輛救護車鳴笛出勤,行經台74線北屯崇德段附近,遇到一輛黑色轎車刻意擋在內車道,不僅不讓道過程中還不斷刻意踩煞車,救護車在約30秒左右開始鳴按喇叭提醒前方駕駛,但該黑色車輛不僅不禮讓,還繼續採煞車,影片全程約2分鐘時間,駕駛狂踩27次煞車,最後才打了方向燈,駛至中間車道,讓救護車通過。該救護車駕駛將行車紀錄器PO上網,內文寫下「一直煞一直煞,煞到你沒駕照」。
對此,第五警分局回應該案警方未接獲報案,不過在檢視影片之後,確定該自小客車未禮讓救護車、多次踩煞車行為,違反道交條例第45條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可處3600元罰鍰、吊銷駕照,以及同條例第43條可處6000至36000元罰鍰、吊扣牌照6個月,事證明確,將依權責製單舉發,後續也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