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根據《鏡週刊》報導,肉商林宏恩涉嫌以虛構營業項目招攬投資,3年吸金高達新台幣30億元、全台受害逾300人。桃園地檢署向法院聲押,但是桃園地院法官僅裁定林宏恩新台幣20萬元交保;桃檢不服提起抗告,並經高院已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重新審理。豈料,林宏恩目前下落不明,使得受害者無法接受。對此,桃檢今(11)日強調已發布通緝令。
桃檢表示,檢察官今年(2024年)9月26日簽發拘票並先行限制林宏恩出海出境,隔日(27)林宏恩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同日以林宏恩涉犯《銀行法》等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但經法院審理認為「依卷內證據資料足認被告犯行重大」,難認有羈押必要,故桃院裁定林宏恩新台幣20萬元交保。
由於該案涉及金額龐大,被害人數持續清查中,檢察官於獲悉裁定結果後,立即在10月1日提起抗告,並經高法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新審理,被告經桃園地院傳拘未到。桃檢今日主動向警方取得拘提被告未著等資料後即發布通緝。
桃園分局偵查隊長陳志維表示,男子開設公司以高報酬率吸引許多民眾投資後避不見面,本分局接獲被害人報案,立即依規定受理並積極追查,全案依法移請偵辦。警方呼籲民眾投資應循正當管道並多加查證,以免誤入詐騙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