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周玉蔻慘了!造謠張淑娟與蔣孝嚴「滾床單」 慘遭判刑1年6個月

  • 發佈時間:2024/11/26 18:04更新時間:2024/11/26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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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周玉蔻慘了!造謠張淑娟與蔣孝嚴「滾床單」 慘遭判刑1年6個月
名嘴周玉蔻慘遭判刑1年6個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資深名嘴周玉蔻日前宣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就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曾和前立委蔣孝嚴「滾床單」;但張淑娟憤怒駁斥,隨後提告周玉蔻、媒體人蔡玉真,而北檢則依誹謗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2人。結果,今(26)日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判決書痛批周、蔡不僅散播不實訊息,且未經合理查證;最終讓全台灣、甚至世界各地民眾閱覽,嚴重破壞張淑娟的名譽,因此各重判1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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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措辭相當強硬,法官認為,周、蔡兩人均為知名新聞工作者,在政論節目上,分別擔任頗具聲望的主持人、評論員;因此認定,她們的時事評論足以帶動社會輿論。然而,兩人卻在沒向張淑娟本人求證的狀況下,直接以部分具體存在之事件,例如張曾經是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刻意將不實事由及時間錯置、拼湊、扭曲等,最終形成假消息。製作假消息後,又到媒體、社群網路上廣傳敘述,以不實資訊嚴重貶抑張淑娟名譽。

判決書中指控,周玉蔻與蔡玉真無論是在個人社群媒體、或電視政論節目,都以文字及圖畫傳述足以毀損張淑娟名譽之事,明顯具有散布於眾之意圖;且經查,指摘內容並非事實,更是涉及私德、無關乎公共利益、也非屬可受公評之事。並且,除了未經合理查證、沒向本人求證、更非法利用張的個人資料,已犯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

法官還批評,兩人不僅利用張的個資,還引發其他新聞媒體廣泛報導,導致全台灣、甚至「世界各地」不特定多數人,均得以瀏覽此訊息。判決書明確指出,周玉蔻與蔡玉真使張淑娟的資料,無端與緋聞、攀附權貴、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不實誹謗言論「永遠連結」。法官認為,這些行為已對張淑娟的名譽、個資造成難以挽救及彌補之毀損。

快新聞/周玉蔻慘了!造謠張淑娟與蔣孝嚴「滾床單」 慘遭判刑1年6個月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不僅如此,周玉蔻自始至終竟都否認犯行;而蔡玉真雖然認罪,但目的僅為求緩刑及輕判,同時認為起訴內容與事實顯有出入,自認無犯意,並對證人戴芝蕙的證述內容有所爭執,難認有真誠認罪之悔悟。故法官總結,周、蔡2人犯罪態度「均難認良好」。判決書更明確透露,周、蔡兩人以「張冠李戴」的方式,拼湊假消息並放至大眾媒介傳播;符合檢方起訴書所言,她們以「擠牙膏」方式炒作議題,目的是博取社會關注。

另外,判決書還指出,周玉蔻、蔡玉真除了指涉張淑娟為緋聞女主角,周玉蔻還指摘張淑娟攀附權貴、蔡玉真指摘張淑娟擔任空服員時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不實言論;客觀誹謗言論行為相當,因此依法判刑。全案可上訴。

綜上所述,判決書中表示,周玉蔻、蔡玉真所為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並從重以《個資法》論處,各判決有期徒刑1年6月。

最近幾年,周玉蔻頻頻面臨官司問題,且勝少敗多。她曾於2021年指控,東元電機負責人黃茂雄的密友、東元董事長邱純枝是「小三奪權」,遭到提告;最後,檢方依據加重誹謗罪起訴。另外,周玉蔻也曾於2023年發文表示,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也遭後者憤怒提告,最終黃獲勝、周判賠30萬;刑事部分,也遭到檢方以加重誹謗罪起訴,全案目前仍在審理階段。

不僅如此,周玉蔻還在臉書及電視節目上,指控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事後同樣遭到提告。最終,地方法院一審、高等法院二審均判周敗訴,目前仍在上訴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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