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10日受訪時,被問及《鏡週刊》報導內容,直批對方是「莫名其妙、垃圾週刊」,《鏡週刊》隨即發出聲明,要黃國昌在時限內道歉,否則將提告。前內政部長徐國勇分析,因為此屬告訴乃論,一審判決前都能撤回,所以研判黃國昌知道可不道歉,再以時間換取在民眾黨裡的地位。

《鏡週刊》多期內容揭露與柯文哲相關內容,黃國昌屢次批評,10日更直接槓上對方,稱《鏡週刊》是「莫名其妙的週刊」、「垃圾週刊」,週刊方面也揚言提出法律追訴。《全國第一勇》主持人徐國勇以自身律師經歷分析,黃國昌也是讀法律的,像誹謗這種案子,黃國昌一定也了解,「知道他可以不道歉,因為這是告訴乃論,只要在一審判決前撤回」,徐國勇直言,黃國昌現在可以用時間換取「在民眾黨裡面地位」的空間,或許到最後階段才道歉,因為到那時候,已經沒人會注意這個案子,加上他擁有立委身分,未來若要開庭也可以不去,因為享有不受逮捕的「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