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警局爆職場性騷 時任副所長強吻女警記申誡、調離原職

  • 發佈時間:2024/12/12 18:41更新時間:2024/12/12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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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警局爆職場性騷 時任副所長強吻女警記申誡、調離原職
花蓮警局爆職場性騷,時任副所長強吻女警記申誡、調離原職。(圖/民視新聞)

地方中心/趙永博 花蓮報導

這到底是辦公室戀情,還是職場性騷擾?花蓮有一名女警控訴,被上司"副所長"強擁、強吻,之後還被告白,最初女警以對方有家室拒絕,但敵不過溫情攻勢,答應交往。雖然之後,對方也離婚了,但沒對外公開,讓女子飽受小三罵名,女警驚覺被騙,向警局申訴。經調查"性騷案"成立,副所長記申誡、調離主管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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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講越氣,越講越委屈,這名女警控訴,去年9月時,被花蓮同一間派出所的莊姓副所長,在樓梯間強行擁抱、強吻,沒想到一周之後,還跟她告白,但她以對方有家室拒絕,沒想到他展開甜言蜜語攻勢。當事女警:「在我們還沒交往之前他就抱我跟親我,是很突然的,讓我覺得有點乘其不備的感覺。他說他對我有好感,然後後來有跟我告白,他再三的跟我承諾說不會讓我受委屈,而且他正在談離婚已經分居,要我相信他」。

花蓮警局爆職場性騷 時任副所長強吻女警記申誡、調離原職
花蓮警局爆職場性騷。(圖/民視新聞)

女警與對方展開交往,雖然這名副所長和妻子已經離婚,但卻無人知曉,以至於這段辦公室戀情曝光後,女警成為眾矢之的,莫名背負小三罵名。當事女警:「實際上他已經法律上沒有婚姻關係,但他仍然對外宣稱說他有婚姻,導致我遭到就是同事的誤會,讓我就是一個人承載所有的罵名,沒辦法回去上班。我就向他提出分手,這個部分我們有談過和解,三項的條件但是他違反了兩項,所以我們才就是進入訴訟的程序」。

花蓮警局爆職場性騷 時任副所長強吻女警記申誡、調離原職
花蓮警局時任副所長強吻女警後告白。(圖/民視新聞)

由於,副所長和她交往期間還和前妻同住,讓她無法接受,要求分手,今年2月談和解,但對方說話不算話,加上女警供稱,遭到對方元配言語、網路霸凌,決定向警局申訴,並且提告。花蓮縣警局督察長江建忠:「本局已將莊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以及服務地區另外也做懲處,就目前的相關的事證,以及經過與會委員的討論,有關霸凌的部分目前是沒有成立」。由於性騷擾案成立,因此莊姓副所長被調離原職位,記過處分。至於,職場霸凌部分,因舉證不足不成立。只是從一開始的性騷指控,衍伸出情感糾葛,這劇情也讓外人霧裡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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