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王云宣、李柏瑾、林子翔台中報導
台中捷運今年5月21日,洪姓男子持刀隨機殺人,造成車廂內呂姓高中生及長髮哥遭砍傷,台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洪姓兇嫌,沒想到他證詞前後搖擺,否認殺人犯意,台中地院在今天(26日)上午一審判決出爐,處10年有期徒刑。

台中捷運砍人案,洪姓兇嫌,涉犯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罪,一審判決出爐,遭判10年有期徒刑,案件發生在今年5月21日,正值鄭捷殺人案10週年,年僅19歲的洪姓兇嫌,啟動捷運砍人計畫,造成2名無辜乘客遭砍傷,事後雖然坦承犯行,但卻否認殺人犯意,遭法官打臉。

法官認為,洪姓兇嫌以20公分金屬長刀,還刻意選在捷運尾端車廂上車,避免從後方遭乘客攻擊反制,整個過程非常縝密,明顯預謀,且犯案當下心智正常,而洪姓嫌犯,在恐嚇公眾罪,遭判1年6個月,砍傷長髮哥部分,依殺人未遂處6年8個月,至於砍傷高中生部分,則是判7年10個月,合併執行10年有期徒刑。

26日上午,洪姓嫌犯及兩名被害者,都沒有到場聽判,後續雙方是否提出上訴?都還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