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李汶臻報導
檢廉追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兩大案數月,終於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羈押禁見的第113天,對外召開偵結記者會公布偵查結果。北檢依收賄、圖利、背信、侵占公益款等罪將多名被告起訴,其中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個月徒刑。《民視新聞網》特別整理四大罪狀懶人包,Part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的完整起訴書曝光,其中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沈慶京、應曉薇、吳順民、張志澄等9人,均被提起公訴。
1.京華城弊案
京華城購物中心位於台北市,因經營不善落成僅18年就結束營業,隨後威京集團取得原址的開發權,開始興建商辦大樓,預計2027年完工變京華廣場。原先京華城容積率應為392%,威京集團2018年向時任市長柯文哲發函陳情,要求的3項權利中包括560%容積率,這也是柯市府首次放寬;後來威京集團再函送都市計畫變更草案,申請額外「容積獎勵+容積移轉」、最高達 840%,經過幾次交涉終於通過,造就840%史上最高容積率。容積率越大,代表可蓋的樓層越多,京華城從560%直接暴增到840%,預估值增加百億元,被質疑涉嫌圖利特定財團。

Part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完整起訴書如下: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所涉四大弊案,包含「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以及政治獻金專戶申報申報不實案,其中北檢針對《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對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沈慶京、應曉薇、吳順民、張志澄等9人提起公訴。

而除了上述9人外,被告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以及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兩人均緩起訴處分。但附帶緩起訴條件,朱亞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30萬元。而被告陳俊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需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20萬元。
(一)柯文哲、沈慶京共犯圖利部分
檢方查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台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的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台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慶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
沈慶京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慶京於2020年2月20日在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起犯意,並與聽從柯文哲上意的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共同基於圖利的犯意聯絡。

(二)柯文哲、沈慶京等行收賄部分
檢方認定柯文哲分別收受210萬元及1500萬元賄賂。210萬元則是沈慶京利用7名人頭分別匯款30萬元至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另1500萬元則是現金交付。


(三)應曉薇、沈慶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檢察官查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款5250萬元,批她違背民意代表本分,面對司法追訴竟意圖出境潛逃,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因收賄及洗錢罪嫌,合併量處16年6月有期徒刑,合併科罰金5000萬元;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因行賄柯文哲等人,且庭訊期間挑釁司法、藐視法律,涉犯圖利及行賄罪嫌,合併量處17年有期徒刑,合併科罰金33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