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周希雯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弊案,昨(26日)依4罪被求刑28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與褫奪公權10年;柯等5名在押被告移審後,法院今(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據了解,柯文哲的辯護律師主張,檢方指控柯收沈慶京1500萬賄賂卻沒證據,北檢面對質疑也直接反擊,「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證據就放在眼前」。

北院昨晚7點半召開接押庭,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團質疑,檢方是「先射箭再畫靶、拼湊金流入人於罪」,先是指控柯文哲在2022年10月到2023年1月間,從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手中收了1500萬元,卻說不出在什麼時間、地點,「證據在哪裡?」另外,檢方指控柯文哲,收朱亞虎用人頭支付210萬政治獻金,認為是非法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對價;檢方稱20%容獎價值逾200億元,但「210萬僅佔萬分之一,跟行賄行情7%到10%不成比例」。

面對質疑,檢方反駁指出,林洲民在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擔任都發局長,已證稱柯文哲「全程參與京華城案」,林洲民清楚告知柯文哲,京華城改建案位於商業區、屋齡未達都更年限,不能適用都更獎勵,然而柯文哲仍執意推動,更直喊「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應該相信證據!」

本案歷經近5小時審理,柯文哲辯護律師以柯有高血壓、心律不整和心臟電燒病史,繼續羈押恐危及生命;加上高齡93歲的柯爸又因肺炎而命危,家屬希望柯能回家陪伴。最終北院在今天凌晨3點15分宣佈,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相關事實晦暗不明之風險已經降低,無繼續羈押必要;另外檢方雖指同案被告許芷瑜逃亡在外,但未指出許芷瑜涉案之情節,故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北檢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