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翁莉婷報導
有不少民眾會趁過年前整理家裡進行「大掃除」,有些家庭會集中大量垃圾,統一裝袋一次回收,為了方便省時會到生活百貨購買「黑色大塑膠袋」,打包家中大型回收物,不過這樣做其實是「違法」的行為。新北市環保局曾在去年3月時呼籲民眾,回收物不可以使用「不透明塑膠袋」打包,違者最高可能被罰6000元。

農曆新年即將到來,不少民眾都會進行大掃除,其中也有很多人喜歡使用「黑色塑膠袋」打包廢棄物。去年3月時,新北市環保局曾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宣導,「回收物不可以用不透明塑膠袋打包」,這樣的作法是為了方便工作人員,確認回收物裡面是否有危險物,減少「垃圾混雜」的狀況,同時也提到如果使用「不透明塑膠袋」回收,違者可依廢棄物處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新北市環保局也在留言區,針對民眾提問進行補充說明並建議,可利用紙箱、紙袋、可重複使用環保袋、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裝資源回收物品,如果單一物件大小超過25公升,可以直接綑綁丟垃圾車不用裝袋。


不過也有部分民眾看到公告後,在貼文下抱怨,「前陣子家裡才剛買一大捆黑色大垃圾袋,準備來裝紙容器的」、「民眾一次要提拿各種分類袋子不綁袋口,容易撒滿或掉落路面,不是造成困擾嗎?」、「通常是回收累積一定量才交回收車,一樣的量每種分類裝塑膠袋,會變成每個袋子都裝一點點東西,確定你們不會每天拆袋子拆到瘋掉」、「那政府為什麼還能讓製造廠商生產黑色塑膠袋?是什麼概念?」、「有夠擾民,這樣乾脆不回收直接丟垃圾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