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題組/ 唐郁荃 曾驛翔 桃園報導
年關將近,物流業者來到忙碌高峰期,不少消防專家學者看著爆滿的物流倉庫憂心忡忡,因為倉儲大多無隔間,且堆積物品眾多,裡頭不少是易燃物。像是2022年3月桃園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兩起倉儲大火,造成價值數十億元的財貨毀損。

其中一棟冷凍倉儲更連燒21天才成功撲滅火勢,空污惡臭讓周遭居民苦不堪言,這兩起倉儲火災,除了規模之大震驚社會,最更令外界驚訝的是,這兩棟倉儲建築物的消防安檢皆為合格。社會輿論壓力促使政府積極修法。
2024年11月《消防法》完成修正三讀後,工廠、化學品倉庫,以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實驗室和倉庫,在火災發生時,必須馬上提供場所的平面配置圖及存放物品的詳細資訊,讓消防人員在第一時間就能掌握現場狀況,確保「消防資訊權」,否則最高可處以50到1000萬元罰鍰。

桃園市有空港運輸優勢,倉儲業者數量的成長率,冠居全台,雖帶來金流,卻也因此埋下倉儲火災的隱憂。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表示,2024年5月,桃園市搶先中央通過《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積極納管倉儲業者。
第一批納管對象,是低溫倉儲、化學品倉庫、爆裂物前驅物倉庫、儲存易燃物品、危險物品的倉庫等,600家具有較高風險的物流倉儲。

蘇俊賓副市長拿出數據,說明桃園市針對這些倉儲業者,進行高頻率的輔導及稽查,效果立竿見影,在《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實行一年後,市內倉儲火災發生率便降了5成。
然而他也強調,目前中央與地方政府在倉儲管理權責上存在模糊地帶,若倉儲所在地、母公司和工廠若分別位於不同縣市,很容易導致執法效率不彰,桃園市即便想管也是事倍功半,呼籲中央應儘速修法。

中央應有何作為?首先,必須明確倉儲業者的法律地位,以專法規範倉儲業者的消防安全義務;第二是提高罰則,嚇阻違法行為;第三,加強消防教育訓練,提升業者和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第四,建立完善的倉儲資訊雲端管理系統,掌握倉儲內存放物品的資訊,以便進行風險評估和預防措施。有了明確的「遊戲規則」,物流倉儲業才能健全發展,不再是火災破口。詳情請點選YouTube影片收看完整專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