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黃富溢 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去年底遭宜蘭地院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及特殊洗錢罪,判刑12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當時,林姿妙強調自己是清白的,一定上訴、力拚無罪,而起訴的結果,檢方也有意見,檢察官認為,宜蘭地院將行賄罪改判圖利罪,導致量刑太輕,針對林姿妙等14名被告,也提起上訴。
宜蘭縣長 林姿妙:「我是清白的,所以我們收到判決書,但是我會上訴,力拼二審無罪,我是清清白白的。」
宜蘭縣長林姿妙表情嚴肅,堅決表示自己是清白的,一定會上訴二審,力拼翻盤無罪。
宜蘭縣長 林姿妙:「台灣的司法已經被政治綁架了。」

去年底,林姿妙因為涉嫌收受不正利益240萬、洗錢7844萬,遭宜蘭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判刑12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當時,林姿妙喊冤,質疑政治操控司法,但對於起訴結果不滿的,不只有林姿妙,檢方同樣提起上訴,認為地院將原先起訴的行賄罪,更改為圖利罪,事實認定有誤,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罪,認定上也有錯誤,因此認為法官量刑過輕,將林姿妙在內的14名被告提起上訴。

聲源: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董良造:「其中五位被告,本署認為原判決的量刑及事實認定不當提起上訴,,另外九位被告,本署就原判決的刑度提起上訴。」
林姿妙遭到起訴,檢辯雙方都對這樣的結果有疑義,一場法律攻防,才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