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黃富溢 宜蘭報導
宜蘭縣原民所長涉嫌性騷擾女課長,被縣府記申誡二次,宜蘭地院也依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六月。但他及性騷卻能繼續留在原職位上,沒被拔官。被害人痛批縣府包庇,對此,縣府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再做處置。
聲源:被害人(變音):「他那時候抱我的時候是從後面熊抱欸,這個應該不是正常人、或是朋友之間打招呼,這個是很親密的行為」。即使過了好幾年,一想到當時的情形,女課長還是忍不住哽咽。她控訴當時遭到酒後的農政課長熊抱,她實在無法接受。是後經過申訴,卻只被縣府記了申誡兩次,而且還照樣升官。聲源:被害人(變音):「(你會覺得說他應該要調離主管職?)我一直都覺得他在性騷成立的時候就應該要調離啊,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縣府就不採取這個動作啊;沒有慢半拍、就是包庇啊」!

議員也痛批,一審被判6個月,顯見行為的確失當,還能繼續擔任縣府二級機關主管,除了將重創宜蘭縣府形象,也讓縣府提倡「性騷零容忍」,淪為口號。宜蘭縣議員(民)謝燦輝:「(被害人)跟原民所所長還是、應該常常接觸到業務,應該要把所長職務暫時調整,讓她(被害人)將近一年的時間,飽受到心理上有一點恐懼」。

遭控當事人,只透過聲明回應,除了喊冤外,關於職位,他尊重縣府決定。宜蘭縣民政處長張謙祥:「當時發生地是在南澳鄉公所,所以當時(原民所所長)已經離開了南澳鄉公所,已經讓他們沒有再接觸的機會,所以當時就沒有做這樣處置;刑事的部分,我們收到判決書以後會再做一個處置。」民政處表示性騷案已經懲處,但當事人不服,已向保訓會請求複審,期間暫不調離現職。至於判決部分,將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