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本月13日發生的台中新光三越爆炸案意外釀4死39傷,各界關注事發肇因。台中市消防局火調科在案發後每天都進入現場採證,目前不排除「無燃燒痕跡」是因氣爆瞬間已讓溢漏瓦斯「空間炸開」、「完全燃燒」導致,不過真正原因仍需正式調查報告出爐才能確認。
案發第一時間台中消防局就有使用空拍機,以熱顯像儀勘查現場,發現現場溫度僅約19-24度間;但一般火場溫度會達到600-700度,因此火調人員研判,引發氣爆的火花瞬間「空間炸開」,導致內外空氣混合而消散,所以未燃燒到其他物品。
對此,曾任台中市消防局安檢組長的消防專家謝承達解釋,瓦斯氣爆並不一定會有起火或燃燒,因為氣爆是「爆完就結束」,現場如果沒有可燃物,就可能出現「完全燃燒」現象,也就是氣爆後產生的二氧化碳及水蒸氣已混到原本空氣中,沒有燃燒的痕跡。
欣中天然氣公司昨日則是表示,現場開工前已拆卸瓦斯表、封閉管路停氣,爆炸事後勘查,天然氣管線開關閥及塞頭均完整,無瓦斯洩漏反應,現場也無燃燒跡象,初步排除爆炸肇因與天然氣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