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群中心/徐幸琪 彙整報導
2024年來,藍白立委在立院陸續通過許多爭議法案,其中也包含《選罷法》的修正案,欲加嚴罷免門檻與程序,讓行使公民權的路變得更加困難。這一年來,國會的爭議不僅引發民眾多次上街頭表達訴求,更有許多公民團體紛紛醞釀罷免不適任立委的風潮。各地罷免團體也在2月3日起陸續向中選會提交第一階段罷免案。
而在許多罷免制度、罷免團體送件進度消息中民視新聞帶您了解:
- ➤目前有哪些罷免團體送件?
- ➤各階段罷免案門檻為何?
- ➤各階段罷免案重要時程為何?
- ➤《選罷法》修正案是否會影響這次的罷免活動?
- ➤《選罷法》修正案最新進度為何?
目前有哪些罷免團體送件?
2025大罷免潮來襲,各公民團體紛紛在2025/2/3日起,將罷免案送件至中選會。截至2/20起中選會收到54位立委(含補、退件)、1位市長與9位縣市議員,共64件罷免案。其中罷免林俊憲、王定宇因資格不符遭退件。罷免吳沛憶因備捕領銜人張延廷未設籍該選區超過四個月,遭退件後於隔日補件。罷免吳琪銘團隊重複遞案。

各階段罷免案門檻為何?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公職人員需要經過罷免案之提出、罷免案之成立與罷免案之投票等三階段,以下依據不同階段所需之門檻進行說明:
- 罷免案之提出(第一階段)|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
- 罷免案之成立(第二階段)|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
- 罷免案投票|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
罷免案成案、投票時間點為何?以2/3送件為例:
罷免之連署需經過中選會查核、準備投開票等行政作業時間,《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也明訂各階段作業所需的時間,民眾依以下時程推估可能投票日期。
- 第一階段|中選會25日內查核完畢→2/28以前
- 第二階段(100天以內)|公民團體需在60日內完成連署、中選會於40日內查核完畢 →約6月中旬
- 罷免案投票(20-60天以內)|進行罷免投票→約7、8月
藍白《選罷法》加嚴修正案已上路,改了什麼?是否影響這次的罷免活動?
藍白《選罷法》加嚴修正案,規定罷免案必須在第一、第二階段進行連署時加上身分證影本,且若有偽造情形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不過截至2月19日中選會所收到的罷免案,都採用為沒有加上身分證影本之規定。中選會也於2/3日上午所說新法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因次在新版修正案2/20日上路之前,已遞件之罷免案仍適用舊法。

新版《選罷法》流程圖(圖/社群中心製圖)
藍白《選罷法》加嚴修正案何時上路?是否有救濟手段?
雖在去年年底《選罷法》修正案已三讀通過,但直到2025/1/24立院才正式送出,行政院當日收件後緊急召開臨時院會,決定提出覆議。2/2,行政院正式送出覆議函,並於2/11在立法院進行審議與表決,最終遭藍白立委聯手以60:51否決覆議案。總統也於2/18公布法條,《選罷法》修正案最終在2/20開始生效,20日起時再送件的罷免團體必須在第一、第二階段進行連署時加上身分證影本。
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藍白立委遭到被罷免危機時才修刑責,這涉己利益、圖利自己。因此民黨團三長於2/20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並聲請暫時處分。
大罷免時代|送件罷團有哪些?選罷法修正案是不是會影響這次的罷免活動?(圖文版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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