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鄭文燦涉貪案四度開庭 錢建榮指偵查有2大瑕疵:堅信他遭奸人誣陷

  • 發佈時間:2025/02/24 14:44更新時間:2025/02/2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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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鄭文燦涉貪案四度開庭 錢建榮指偵查有2大瑕疵:堅信他遭奸人誣陷
鄭文燦的委任律師錢建榮受訪。(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顏一軒、李美妍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似涉貪500萬遭起訴求刑12年,桃院今(24)日上午9時40分第四度召開準備程序庭,辯方有何祖舜、鍾維翰與有「釋憲達人」稱號的錢建榮蒞庭;桃檢則有包含陳嘉義在內的多位檢察官出席。錢建榮受訪時表示,律師團堅信鄭前市長是遭到奸人誣陷,桃檢偵查過程中除違法另案監聽外,更出現「洗筆錄」的情事,不解為何合議庭的法官,要急著在今日結束準備程序庭,畢竟這是重大社會矚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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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建榮受訪時指出,律師團堅信鄭前市長是遭到奸人誣陷,絕對是無辜的,本案偵查過程中瑕疵很多,他們一直質疑,審理程序中許多的證據不具證據力,是個違法的另案監聽,檢方另案監聽後,亦無在7日內呈報,更沒另外再分案。

錢建榮表示,桃檢迄今不願交出歷次完整的他字案卷,導致無法做完整調查;加上桃院合議庭的法官,亦一直未督促檢察官提出,辯方主張,監聽是違法的另案監聽,因此包含監聽內容與其它共同被告延伸出的證據,皆無證據能力。

錢建榮坦言,在準備程序庭中,合議庭也應針對此辯方主張進行調查,但卻沒做,而是全部皆推進至「審理期日」,「我們也不知道『審理期日』會不會就此部分做相關調查」;畢竟自己才甫受到委任,在一次的準備程序庭中就必須終結,律師團不解法官在急什麼,如此重大受社會矚目的案件,又有那麼多有疑點的證據,實際上應該把準備程序好好做完,屆時至「審理期日」之際,檢辯再一一進行攻防。

錢建榮感嘆,桃院合議庭法官就是鐵了心要在今日終結準備程序,導致有蠻多疑點懸而未決,律師團是覺得很遺憾的;他認為,院方應先處理審判外的筆錄到底有無證據能力。

他說,就公開審判而言,大家屆時都可以看到卷證,其實主要的關鍵指證鄭文燦的證人,其筆錄是被修改過太多次,也就是俗稱的「洗筆錄」,只要是有利鄭文燦的部分就被調查站、檢察官一問再問,問到不利為止,像這樣偵訊的方法,都必須要呈現每次錄音的內容才能得知,但看不出來法官要不要調查,律師團也感到很遺憾。

記者追問,辯方主張本案疑似違法監聽,桃檢如何回應?錢建榮透露,檢方迄今不願承認是另案監聽,還用很多奇怪的理由說這是本案監聽,但實際上很明顯就沒鄭文燦的監聽票,就是無票監聽,看起來更無法提出7日內有呈報,因此依照法律規定,其實是不具證據能力。

錢建榮續指,「但檢方在上(3)次準備程序庭中,直接跳到說這個是可以權衡的,桃檢稱依照大法庭裁定見解,說『假如違法的話』是可以權衡的,那這樣的說法不就是檢方反過來承認有違法嗎?只是他認為可以權衡,而有證據能力」。

被問及法官是否偏頗?錢建榮保守地說,他不便評論,也不相信法官會是這樣,他只是覺得合議庭急著要做完準備程序,本案迄今開了4次準備程序庭,但在一個如此龐大矚目的案件中,以他以往的經驗來看是太少了,可以繼續處理完很多疑點。他主張,希望先勘驗有問題的會議紀錄、共同被告的偵訊錄音,接下來交互詰問就是重點。

桃院針對本案從去(2024)年12月19日、30日、今(2025)年1月14日三度召開程序準備庭,今日是第四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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