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長林志雷,被南澳鄉區公所女課長指控涉嫌性騷,去(2024)年案件曝光後,遭縣府記申誡2次;即便宜蘭地方法院一審裁定林志雷犯下強制罪,判有期徒刑6個月,但他卻沒有立刻被調離職務,當時縣府對外解釋要拿到判決書再做定奪。就在昨(24)天,縣府收到判決書內容後,鑒於雙方都要上訴,今(25)天便將林志雷調任為民政處擔任專員,讓他能專心面對訴訟,而原先所長位置則由民政處副處長辜雯華暫時代理。
宜蘭縣民政處長張謙祥表示,有關原民所的所長,已經在2月24日收到法院的判決書,故縣府今天調理林志雷原本的職務,回到民政處來擔任專員的職務;目前所長位置由民政處副處長辜雯華暫時代理。
張謙祥也說到,根據判決書內容,雖然法院一審裁定林志雷犯強制罪,但整個案件還繼續在上訴,而法院也在繼續審理;依照過去往例,先讓林志雷離開原本的職務,讓林志雷能專心面對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