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周孟漢報導
現代人生活消費多元,每個月都會收到幾張帳單,但帳單信封究竟該丟「一般垃圾」還是「回收」?也是不少人十分苦惱的問題之一。對此,就有網站特別收錄了生活中多達101種「最容易丟錯的物品」,其中一種正是帳單信封,並表示帳單信封「可丟紙類回收」,但在丟之前務必做「這件事」,違者恐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回收大百科網站指出,紙製的信封與內裝的信件或廣告請記得以「紙類回收」,並在回收前盡可能將方便查看收件人資訊而黏附的「薄塑膠膜拆下丟一般垃圾桶」。不過隨著科技越來越進步,其實帳單很多都已經電子化,網站呼籲「申請線上繳款快速方便又環保,有些還能有手續費優惠呢」,另外,網站也指出,帳單信封究因為材質單純、處理成本相對低,此類垃圾回收價值高,強調「只要你不分錯,它們就有很高的機會被再利用」。
另外,台中市環保局過去也在官網指出,廢紙類回收的一般廢紙類,包括報紙、紙箱、餅乾紙盒、雜誌、書籍等,並表示在回收前先去除塑膠包覆封面、外封套、筆記本之塑膠線圈、膠帶、釘書針後將之鋪平壓扁,並以易於搬運的方式捆綁。報紙類及牛皮紙類請另外單獨分別綑綁,白紙類也最好能單獨分出加以回收。

至於不可回收的紙張,台中市環保局表示,沾有油漆或油污的紙張、塑膠光面廢紙、複寫紙、護貝及離心紙(貼紙底襯)以及一些特殊用途的紙類如通行證、標籤貼紙、感熱紙(如電子發票、傳真用或心電圖紙)、防油紙、砂紙、轉印紙、衛生紙、紙尿布等,均不可回收,並提醒民眾,務必將垃圾分類做確實,違者恐依《廢棄物清理法》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