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鄭榮文、陳芷萍 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大林鎮一間廟宇將土地出租給七位承租人,年租金每坪87元,38年沒有調漲,廟方去年想要漲租金,但承租戶主張該地有「惡鬼出沒」,不同意漲價,雙方於是對簿公堂。二審判決確定,認為可適度調漲租金,判決一坪租金調整為317元,漲幅約為原租金的三點六倍。

嘉義縣大林鎮天德寶宮妙修堂,廟方持續興建新建築,在此同時,也要討回應有的租金。廟方主委邱兆宗表示,「占廟的地,付一點租金合理嘛。」廟宇土地佔地廣大,除了前方的一大片空地之外,後方這兩排平房也都是廟方用地,從空拍地圖看得更清楚,廟宇右側靠馬路這一排,大約983坪土地,承租給7戶人家,但38年沒調漲,廟方去年想要漲租金,承租戶主張該地有「惡鬼出沒」,不同意漲價,雙方於是對簿公堂。承租戶說,「他若說漲一點點還可以,調那麼高,一開始說要漲八倍、漲六倍。」
廟方表示,983坪土地,7戶年租金才8萬5千元,換算一坪87元,一審地院法官認為,應以申報地價年息六%計算租金,判決每坪年租金調漲約476元,一口氣漲了5.5倍,承租人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調整租金有法律依據,但考量承租人主要用於居住,並非商業用途,租金應調整至合理水平,改判為年息四%,每坪租金調整為317元,漲幅約3.6倍,全案定讞。承租戶無奈又氣憤,「這樣太惡質啦,不是無理你慢慢漲,不要一次漲這麼多,一次一年繳兩萬五,是對還是不對?」廟方主委邱兆宗說,「一年一戶才收一千多塊,不夠我繳地價稅,地價稅一戶我要繳五千多塊,之前他們是都有在廟裏服務,但現在他們都沒人來服務,廟方虧這筆錢不合理。」

廟方表示,早期廟方舉辦廟會活動時,承租戶都會出來幫忙,大家互相,也就不這麼計較,但現在幾乎很少互動,加上廟宇建設也需要用錢,這麼多年來才漲這麼一點點錢,並非不合理,也希望承租戶能夠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