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吳玟誼 李奕翰 台北報導
怎麼會有人把服飾店當自家衣櫥,喜歡就直接穿走!日前一對鴛鴦大盜,到台北車站附近一間連鎖服飾店,男子進入後不斷挑選,看到一件外套很合身,竟然直接撕下標籤,穿在身上離開。店家沒追上趕緊報警。後來警方發現男子還是名通緝犯,而且這對情侶根本是警局常客,已經偷遍雙北地區。
男子在鏡子前,試穿衣服,東照西照,把整個服飾店,當作自己的試衣間,眼看這件深色外套越看越喜歡,而且相當合身,竟直接撕下價格標籤,穿上後直接跑走。
民視記者吳玟誼:「嫌犯偷走外套之後,立刻衝出店外,店員抓住他的女友,但女友不承認就是不承認,直說他們已經分手了。」

事發就在台北車站附近一間知名連鎖服飾店,日前遭一對鴛鴦大盜偷走一件990元外套,店員發現後,急忙追出,但男子已經逃之夭夭,女友也不承認犯案,隨後警方在一場攔查勤務時,成功抓到男子,男子直接回警察說「我就喜歡!」,態度相當囂張,一查還發現,他有竊盜通緝在身!

中正一分局忠西所長廖嵥俊:「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男子身分,發現已因他案遭到通緝,除了因通緝案需接受偵處外,警方另依竊盜罪將男子,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這對鴛鴦大盜前科累累,多達數十筆竊盜、毒品前科,偷變雙北地區,這回再度因為偷東西被抓,得好好付出代價。不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