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 / 許家程、羅宇翔台中報導
發生在2020年的「雙桶屍」命案,徐姓主嫌指使女友和小弟,以殘酷手段前後殺害蔡姓少女以及黃姓證人,行兇後,都將屍體裝進鐵桶灌入水泥封住,令人髮指。法院一、二審均判徐姓主嫌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死刑判決未調查相關矯正人員意見,因此撤銷原死刑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桶屍案主嫌徐德益2017年殺害蔡姓少女,把屍體封存在藍色鐵桶用水泥封住擺在豐原的老家,2019年黃姓證人遇害,主嫌用相同手法將屍體塞進桶子封桶,丟棄在苗栗銅鑼山區,2020年底雙桶屍命案曝光,震驚社會,也就是因為徐姓嫌犯手法太過殘忍,令人髮指。地檢起訴主嫌,建請院方求處極刑,法院一審、二審均徐姓嫌犯判死刑,案件經過上訴,來到最高法院,卻被最高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其中一個理由為,死刑判決,沒有調查相關矯正人員意見,另外黃姓證人遭注射不明液體殺害,不明液體究竟為何,調查也出現矛盾。只是案件經過幾年審理,當初被棄屍的工廠老家,已不復存在,親友則不願再多談。台中高分院依2件殺人罪,判主嫌2個死刑,另外2件遺棄屍體判2年2月定讞,唯獨死刑部分,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徐姓主嫌,暫時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