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查水表案明良臻50萬交保 檢提抗告「卷宗晚間送抵花蓮高分院」

  • 發佈時間:2025/03/26 20:41更新時間:2025/03/26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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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查水表案明良臻50萬交保 檢提抗告「卷宗晚間送抵花蓮高分院」
查水表案明良臻50萬交保,花蓮地檢署已經提出抗告。(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遭民團提議罷免,孰料2月間竟爆出花蓮戶政事務所的人員登門按門鈴的「查水表」爭議;其中民政處長明良臻遭檢方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花院今(26)日中午裁定50萬交保,且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但花檢不服原裁定,晚間提出抗告,卷宗約於19時32分許送達花蓮高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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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民政處7名幹部、員工從昨日上午9時40分就從民政處被帶到調查站,訊問進12小時,才移送地檢複訊;明男遭移送時,手裡還拿著調查站所提供的便當。

被告7人中,王姓、蔡姓、辛姓戶政員工分別以3萬、2萬、3萬交保;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20萬元交保。另,吳姓副處長以30萬元交保、處長明良臻則遭聲請羈押禁見;明良臻則已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

花檢不服明良臻50萬的交保裁定,已於今晚18時04分提出抗告,花院收受抗告書狀後,旋依最速件進行相關作業,並以專人送達方式,於19時32分許,將該抗告案卷宗送交花蓮高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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