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趙永博 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騎士騎車環島,到台9線新城路段〝懷恩橋〞上,突然被員警攔下,告知他不能騎在慢車道上,騎士覺得疑惑,地上明明沒有寫禁行機車,憑什麼攔查他?最後員警只有口頭勸導,沒有開單,經查還是隨意設置路檢點,騎士氣憤將過程PO網,引來不少網友抨擊,認為警方的素質有待加強。
台9線新城路段懷恩橋上,騎士好端端地騎在慢車道上,下一秒,前方1、2、3、4,四名員警揮揮手,攔下機車騎士,要他靠邊停車。警方vs.騎士:「熄火一下好不好,都騎到機車道了,(我在西半部也沒有這種規定),不是說有機車道就可以騎到內側車道,(這邊也沒有機車上就不能提到內側車)。」警方告知他不能騎在慢車道,騎士不滿表示,自己騎的車道上,沒有禁止機車行駛的字樣,沒有違規,卻遭攔查,騎士氣憤PO網,立刻吸引網友議論紛紛,「攔檢管這麼寬喔?」、「真的好丟臉」,更抨擊警方自創法律嗎。

新城分局四組組長吳俊義表示,考量該路段設有機慢車道,且台九線道路寬敞筆直車速快,那車流以大型車輛較多同仁為保障騎士本身的安全,所以上前予以攔查及勸導,本案並無對駕駛人進行開罰。警方基於維護安全名義,攔查騎士,不但沒有發現違規事實,設置路檢的地點,與分局規定實施地點差了700公尺,由於彎道上橋處,旁邊就是欄杆沒有緩衝空間,安全性大受質疑,對民眾的權利也受影響。

新城分局四組組長吳俊義表示,針對本案,本分局已重新檢視,並提醒所屬員警應注意法令適用及攔查位置之適切性,並重新規劃適當的入檢點,後續亦將加強教育及內部溝通,以避免知法時造成民眾的誤解。員警錯誤引發交通法規,又沒依警局規劃,隨意設置路檢點,有違警職法規定,新城分局表示調查後,將會對該名員警作出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