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沉冤得雪!諸慶恩無罪確定 家屬「感謝函」全文曝:我們做到了

  • 發佈時間:2025/04/01 12:45更新時間:2025/04/0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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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沉冤得雪!諸慶恩無罪確定 家屬「感謝函」全文曝:我們做到了
最高檢察署撤回上訴,諸慶恩無罪確定。(圖/擷取自Google Maps)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已故前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經理諸慶恩,20多年前向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公司追債,結果反遭控涉違《偽造文書》、《商業會計法》等罪遭判刑,最終含冤而死,先前案經非常上訴、再審後,最高檢察署指出,全案撤回上訴,諸慶恩無罪確定,而家屬也發出感謝函說,「慶恩,我們做到了,你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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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慶恩22年前向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公司追債,沒想到卻反遭控偽造定存單,涉嫌《偽造文書》、《商業會計法》等罪,遭到判刑。2021年1月,法務部認定11名檢察官、檢察長及9名調查人員與翁茂鍾不當接觸,懷疑這些人與翁茂鍾極其公司案件有關,因此2025年1月23日高院裁定以最高標準重新開啟調查「諸慶恩案」,最高檢察署最後表示,全案撤回上訴,一審諸慶恩無罪確定。

諸慶恩的家屬今透過高檢署發出聲明,全文如下:

慶恩,我們做到了,你是無罪的!你走了已經20多年,但又好像從未離開過我們。

你剛走時,我雖然每天依舊上班接送小孩,但就像行屍走肉般生活。我也曾想過帶著小孩遠走他鄉避免觸景傷情,但考量諸爸諸媽經歷白髮送走黑髮這般人間至痛後,孫女的陪伴應該是讓他們活下去最大的力量了吧。

但只要空閒下來,眼淚就不住地流,回到家就躲在房間哭,因為不敢在諸爸諸媽面前流淚怕惹他們也難過。常常開車回神時不知所在何處,送小孩上學直到他們喊著「媽媽,學校過頭了」….

這樣的日子過了好久,慶恩妹妹跟我說「不開心的媽媽就會有不快樂的小孩」。此時我才驚覺:不能剝奪孩子的笑容!自此打起精神認真上班,周末假日陪小孩玩,一起學游泳溜直排輪騎腳踏車,每每看到小孩開朗的笑容與自信的臉龐,彷彿看到慶恩向我點頭,提醒我要教孩子像他一樣:孝順父母、友愛姐妹、認真負責、熱心公益並奉獻教會。

感謝邢泰釗檢察總長、張斗輝檢察長、陳佳秀檢察長、黃冠運檢察官、林麗瑩檢察官、理律前所長李念祖律師與眾律師、宏鑑陳美玲律師與同仁、支持憲法救濟的五位大法官、揭發不肖商人並啟動調查的監察委員、為慶恩伸張正義的媒體、和每一位支持幫助者,以及多年來陪伴家屬身旁的至親好友。無數次開會討論,各種提案包括再審、非常上訴、大法官釋憲等。

一次又一次的希望又失望,每每曙光乍現後又被黑暗包圍。感謝各位的不放棄,甚至給我力量置死地而後生,才有今日從非常上訴到最高法院撤銷不受理判決、高院裁定重啟再審,到臺高檢撤回上訴,長達數年曲折又折磨的救濟途徑,感恩最終讓慶恩回復他的清譽,獲得無罪判決確定!

今天的我終於可以挺直腰桿,大聲對女兒說:你們爸爸的人格尊嚴不容冤屈,他值得尊敬,就像媽媽一遍又一遍的形容。從此爸爸的官司不再是一個禁忌話題,爸爸的清白也不容有心人士詆毀或以訛傳訛。慶恩活著的時候是很多人的榜樣,離開時仍感動親友信主,20多年後又以他的案件見證司法意義在於守護人民,縱使重重困難也不成為不糾錯的理由。

如同詩篇23篇所說: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 因為祢與我同在; 祢的杖祢的竿都安慰我。 在我敵人面前,祢為我擺設筵席; 祢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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