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又有警察知法犯法嗎?檢調懷疑有員警利用職務,包庇賭博電玩業者,初步調查,台北市警萬華分局的一名鄧姓行政組長,疑似找和市警局「靖紀小組」的員警護航,再透過保大的警務員,向業者索取不法利益超過百萬元,檢調搜索約談後,鄧姓行政組長和吳姓警務員,依貪汙收賄罪,聲押禁見。
戴口罩、不發一語走進北檢,萬華分局鄧姓行政組長涉嫌包庇非法賭博電玩業者,行賄金額至少百萬,疑似同夥的還有他。
市警局「靖紀小組」的林姓員警,手遮住臉、低著頭,不想讓媒體拍到他的正臉;還有保安大隊吳姓警務員也有涉案,3名員警涉嫌瀆職,通通遭檢調搜索約談。

劉姓業者拄著拐杖,一跛一跛地走進北檢。訊後,鄧姓和吳姓員警遭聲押禁見,林姓員警被請回,其他人則諭令30萬到70萬元交保。
調查了解,三名員警之前是大安分局老同事,2013年11月,鄧姓員警調任萬華分局行政組長後,開始和電玩業者接觸,也經常找林姓和吳姓員警敘舊,而林姓員警在台北市警局「靖紀小組」,專門查緝北市電玩產業;涉案的賭博電玩店家每次要被警方臨檢時,都剛好拉下鐵門休息,檢調懷疑,就是鄧姓組長在通風報信,鄧姓組長疑似透過吳姓警務員,向業者索取不法利益超過百萬元。

律師劉韋廷表示,為了方便賭場可以在地經營,通常必須行賄當地的員警,這部分涉及到貪污治罪條例,特別是收賄的員警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的規定,是觸犯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警方勾結賭博電玩業者,涉犯貪污罪,重創警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