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馬聖傑、黃柏榕 台北報導
捷運站內發生激烈口角衝突!事情發生在台北捷運行天宮站,昨天下午五點多,原來一名女子,不滿走站外的無障礙坡道時,被另一名女子不慎擦撞到,就向對方飆罵不雅字眼!兩人一路從捷運站出口吵到捷運站內,即便捷運保全到場了,女子火氣還是很大,險些變成肢體衝突。
情緒激動女子vs.陳小姐:「來,變態不要騷擾我,不要靠近我變態。」
捷運站出口手扶梯,身穿白色外套的女子,拖著行李箱,對著持手機拍攝的女子破口大罵。
情緒激動女子vs.陳小姐:「妳敢錄我的臉我告死妳,她就罵我三字經,我罵妳什麼,對她罵我三字經,我罵妳什麼。」
衝突一路延伸到捷運票閘口,就算保全到場了,女子不只繼續嗆聲,甚至還步步進逼!

情緒激動女子vs.陳小姐:「妳幹嘛小姐,你現在要是敢靠近我的話,證據拿出來,我罵妳什麼啦,我現在就在錄影了嘛。」
差點從口角演變肢體衝突!只是雙方到底為何起糾紛?
當事人陳小姐:「剛好我手上的手提袋不小心撞到她,(對方)當下情緒就非常地激動,她就用台語罵我妳家X人喔,後面就接著六字經這樣子,我還蠻錯愕蠻傻眼的,想說奇怪怎麼會遇到這樣的事情。」
事情發生在,捷運行天宮站,2號下午五點多,原來第一個衝突點,不是在捷運站內,而是位在捷運站出口的這處無障礙坡道。

民視記者馬聖傑:「當時陳小姐,就是走在這個無障礙的坡道,不過坡道其實相當地窄,因此她不慎碰撞到她一旁女子的行李箱,雙方因此爆發激烈口角。」
只因雙方在無障礙坡道發生推擠才發生糾紛!陳小姐氣不過,當下看到對方,意圖想逃到捷運站內裝沒事,才沿路跟隨,並拿手機拍攝蒐證,沒想到在捷運站內,又爆發二次衝突!但只因不滿被推擠,就胡亂飆罵不雅字眼,很有可能因此觸法。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如果在公共場所對他人,做言語辱罵或不雅動作,使別人感受到被侮辱,就會涉犯公然侮辱罪,要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雖然雙方事後不願追究提告,但這樣大鬧捷運站,也讓當時在捷運站內的民眾,通通看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