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台澎三號」電纜2月25日凌晨疑遭中資背景的多哥籍權宜宏泰貨輪斷纜,海巡署以現行犯攔停,並押返回台南安平港。台南地檢署今(11)日表示,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王姓船長涉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外7名中國籍船員,經調查後,犯罪嫌疑不足,均為不起訴處分,另由權責單位依法遣送出境。
海巡署先前表示,2月25日凌晨3時許,接獲中華電信報案指稱,台澎第三海纜於將軍漁港西北方6浬處發生斷裂,已啟用備援不影響通訊,請還海巡協助查處。海巡署於凌晨2時30分即超前部署調派10079艇在現場海域監控多哥籍「宏泰」貨輪,發現該輪下錨滯留時,立即實施廣播驅離,並全程監控。
海巡署接獲中華電信通報後,並以現行犯攔停宏泰貨輪,因舷差過大且海象不佳無法登檢,再加派旗津艦、PP-10059艇趕往增援,將宏泰貨輪押返台南安平港,全案依國安層級處理原則,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台南地檢署在複訊8名中國籍船員後,認為王姓船長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重大,有逃亡、串供之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7名中國籍船員則無羈押必要,但仍須限制住居、並禁止出境、出海,施以電子科技設備監控。法官也在2月27日中午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今天表示,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王姓被告(船長)涉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王姓被告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非佳,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另外7名中國籍船員部分,經專案小組調查後,認犯罪嫌疑不足,均為不起訴處分,該7名收容中之中國籍船員另由權責單位依法遣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