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涉及抄襲被我揭發,反誣告我妨害名譽,遭北院判刑十個月。北院的判決出來後,兩造都提起上訴。昨天高院開第二次準備庭,但我因為要上課不能返台出庭。
昨天各大媒體都是高虹安出庭的新聞。我還沒有看到開庭筆錄,所以無法評論報導的內容,但對兩則新聞標題特別有感。
第一則新聞標題:「高虹安大復活!出庭撇誣告『翁達瑞』一人舌戰2律師還挑檢方毛病」
高虹安大復活,就是因為我沒出庭。高虹安在庭上舌戰我的律師,還挑檢方的毛病,就是因為我不在場。原來貓不在,老鼠真的會作怪。
第二則新聞標題:「誣告陳時奮判刑10月 高虹安上訴開庭:若博論抄襲怎敢提告」
對一般人而言,若博士論文涉及抄襲被揭發,真的不敢對揭發人提告,因為這就是誣告。問題是,高虹安不是一般人,而是慣性說謊者。
一般人做錯事,也許會狡辯,但不會否認犯行。慣性說謊者做錯事則會否認犯行,但他們不敢正面否認,只會用「自問自答」的問題間接否認。例如:
~柯文哲洩漏防疫機密,可自問自答間接否認:「我會笨到洩漏隔離地點嗎?」(柯文哲不笨,但壞)
~徐巧芯違停還施壓員警,可自問自答間接否認:「我會窮到繳不起900元罰款嗎?」(徐巧芯不窮,但會濫用特權)
~高虹安涉及抄襲誣告,也會自問自答間接否認:「若博論抄襲怎敢提告?」
有趣的是,高虹安一再否認涉及博士論文抄襲,但從未如此正面否認:「我的博士論文沒有任何段落抄襲自其他文稿。」
高虹安不敢正面否認論文抄襲,因為怕被打臉。我說過多次,抄襲是最大膽的欺騙,因為罪證確鑿。否認抄襲則是最愚蠢謊言,因為會立刻被揭穿。
高虹安間接否認抄襲的自問自答包含兩件事:抄襲與提告。如果兩件事都發生了,高虹安的誣告罪行就無從狡賴。
高虹安有無對我提告?有!
高虹安不僅對我提告,而且檢察官已經做出不起訴的處分。
高虹安有無抄襲?有!
北檢的不起訴書與北院的判決書清楚記載,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大量抄襲資策會的專案報告。因為侵犯了資策會的版權,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已在網路被下架。
高虹安親自撰寫博士論文,明知涉及抄襲,被我揭發後又對我提告。高虹安因誣告在一審被判刑後,在二審又自問自答:「若博論抄襲怎敢提告?」
高虹安就敢啊!高虹安用自問自答的問題間接否認抄襲犯行,其實就是直接承認誣告,等同自證有罪!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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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吳亞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