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陳堯棋 陳威余 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爆發汽車縱火案,一名53歲的顏姓男子和公司許姓女老闆,因為3萬元的財物糾紛,爆發激烈爭執後,顏姓男子一氣之下竟然持汽油桶潑灑汽油縱火洩憤,火勢還波及一旁機車與腳踏車,所幸並沒有人員傷亡,事後犯嫌向警方坦承後悔,現已依法送辦。
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中年男子,手提汽油桶,在新北三重大同南路172巷,朝著一輛銀色轎車走去,接著把汽油桶放在車頂上,沒想到下一秒竟拿出打火機,縱火燒車。警消獲報後抵達現場,迅速佈水線滅火,但轎車仍被燒成焦黑,只剩骨架,猛烈火勢甚至波及旁邊一輛機車和兩台腳踏車,員警緊急在現場拉起封鎖線。事後這名縱火犯留在現場,向警方坦承縱火,隨後遭到逮捕並帶回警局偵辦。

原來這名53歲顏姓男子,任職於三重一間工程公司,由於許姓女老闆認為當事人積欠公司3萬元,但他堅決不認這筆帳,11號下午4點多雙方爆發激烈爭執,接著5點多,許姓犯嫌從公司提出一桶汽油,放火燒車。

三重分局大同所長張宇翰:「員警到場時,犯嫌仍留於現場,本分局調閱監視器確認在場行為後,立即將犯嫌依縱火罪現行犯逮捕返所,訊後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所幸整起縱火案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只是因為債務糾紛,竟縱火洩憤。財務糾紛沒解決,又得付出更大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