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李汶臻報導
北檢追查國民黨青年軍發起的「罷雙吳」行動涉幽靈連署案,17日發動第二波搜索傳喚,聲押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以及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4人。北院18日召開羈押庭,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但姚富文和初文卿卻遭羈押禁見2個月。稍早北院公布黃呂錦茹等2人當庭釋放的關鍵理由,以及藍營2要角被收押、送土城看守所的原因。
國民黨日前發動針對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吳思瑤的罷免行動,卻發生「死亡連署」案,檢調針對涉案人遭控依據黨員名冊個資、不實填寫罷免連署書展開調查,認定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4名被告,涉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罪嫌重大、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民視新聞網》特別整理北院裁定裁定姚富文、初文卿2被告收押禁見,但卻當庭釋放黃呂錦茹、曾繁川兩人的關鍵原因:
一、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
無保請回原因:
1.法官認為,卷內並無任何供述證據或客觀證據,可資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的事實,無法僅因黃呂錦茹身為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的最高層,就推論她同意或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
2.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資料也無法認定黃呂錦茹與同案被告姚富文、初文卿有共同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犯罪嫌疑。
北院最終裁定黃呂錦茹的犯罪嫌疑不足,檢察官聲請羈押,應予駁回,黃呂錦茹當庭釋放。

二、第一區黨部黨部執行長曾繁川
無保請回原因:
1.法官同樣認為,扣案的提議人名冊雖有偽造的情形,但因部分提議人名冊尚有其他管道提供,無法認定是由曾繁川交付偽造的提議人名冊給同案被告。
2.針對檢察官主張偽造提議人名冊的部分簽名跟曾繁川的筆跡相似,北院經比對曾繁川於偵訊中當庭書寫的文字,雖然與偽造的簽名字體有點相似,但筆畫書寫的方式,仍有不同之處,也無法以此即認曾繁川有偽造提議人名冊的犯罪嫌疑。
北院最終裁定曾繁川的犯罪嫌疑不足,檢察官聲請羈押,應予駁回,曾繁川當庭釋放。

三、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
1.北院裁定初文卿、姚富文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認為,雖初文卿、姚富文均否認犯行,但依卷內證據資料,足認初文卿、姚富文涉犯刑法偽造私文書罪、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等、罪嫌疑重大。
2.初文卿、姚富文有羈押原因及必要
法官認為,初文卿、姚富文有刪除與他人的LINE對話紀錄之情形,有事實足認2人有滅證之虞,另2人彼此或與其他同案被告有供述不一的情形,自無法排除2人為脫免卸責,而共同串供。
本院考量本件涉嫌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數量非常多,如何分工尚待查明,而選舉、罷免同為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初文卿、姚富文大量非法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對社會秩序也成相當的影響,且考量現今通訊軟體種類繁多,聯繫管道發達,若僅命2人具保、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實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因此認定有羈押之必要,裁定2被告自4月19日起,羈押禁見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