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新北市17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鄰里糾紛傷人事件。一名簡姓男子(52歲)因與鄰居發生爭執,不僅持磚頭攻擊鄰居連姓男子(69歲),甚至將連男眼睛挖出。對此,法醫高大成今(19)日分析,兇嫌可能是分2次挖,除非 「這人有練過1指神功」。
簡男在17日上午主動前往派出所自首,表示自己與鄰居連男因口角爆發衝突,他一時情緒失控,持磚頭攻擊對方頭部。據了解,簡男在衝突中也有受傷,手部被連男咬傷及穿刺傷,而簡男在衝突中試圖要推開,但剛好手指插入眼內,連男雙眼就被挖出,由警員戒護送往醫院治療。
「這個人真的很殘忍,人家咬你,真的有痛到這種程度嗎」?高大成今天受訪指出,之前有1個醫生將人的痛苦指數分成12個等級,1級是蚊子咬,12級是產婦,結果該名醫生得青光眼,所以又分了13級,「就知道眼睛有多痛」。
高大成說明,因為眼睛很靠近腦神經,所以疼痛不會輾轉是直接傳遞的,所以自己也很納悶有需要這樣嗎?因為挖眼睛的力量要非常大,「這人有練過1指神功?不然挖也沒這麼容易」。
「眼睛沒那麼容易挖」,高大成分析,因為第一會心軟,第二真的有這麼大力嗎?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分2次挖,但有需要這樣做到程度嗎?如果是這樣那這人可以判死刑了,有夠殘忍,「這絕對是故意的,不能這樣,真的是不良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