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黃彥翔報導
屏東李姓男子原在陸軍服役,卻在營區內外長達2年多時間涉及網路簽賭下注,其獲利竟高達173萬6670元!後來是因其服役單位執行反賭博手機檢查整件事情才曝光。屏東地方法院今(21)日裁定,雖對方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75條第一項之在營區賭博財務罪,但因坦言犯行態度尚可,再加上考慮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故判其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另沒收其獲利資金,全案可上訴。
屏東地院表示,被告之前是陸軍某單位士兵,從2022年3月到2024年4月8日間,在屏東縣萬來鄉的營區寢室及營區外的住處使用手機登入賭博網站、簽賭下注,後因其服役單位執行反賭博手機檢查才查獲。
屏院說到,審理後認為,被告賭博行為是犯《陸海空軍刑法》第75條第一項之在營區賭博財務罪,法院審著被告具有軍人身份,且在營區內外以網路方式下注賭博財務,嚴重影響軍紀。
話鋒一轉,屏院強調,但對方事後坦誠犯行,態度尚可,衡量其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量處拘以50日,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至於,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新台幣173萬667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分的沒收時追徵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