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頻「試探電子腳鐐機能」遭押 「88會館」案郭哲敏抗告結果出爐

  • 發佈時間:2025/05/05 21:06更新時間:2025/05/0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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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頻「試探電子腳鐐機能」遭押 「88會館」案郭哲敏抗告結果出爐
郭哲敏多次違反科技設備監控遭延押,高院駁回抗告。(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日前涉犯經營線上賭博網站、從事地下匯兌洗錢等罪,被新北地院裁定2億元交保,需接受電子腳環監控。未料郭哲敏違反禁令,多次接近機場、海岸線;4月11日遭拘提並羈押,法院裁定自26日起延長羈押2月;郭不服抗告,高等法院認定,郭涉犯7年以上的銀行法重罪、國外有鉅額資產可供生活無虞,且有逃亡意圖,今裁定抗告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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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哲敏2022年被控洗錢等罪,在檢警搜索前出境,2023年被押解回台並收押禁見,同年11月被追加起訴後仍羈押禁見,去年4月首次獲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5月重回看守所,11月再獲交保;檢方不服,二度抗告成功,但地院裁定郭哲敏、張旭昇2人仍交保,但保金各加一倍,檢方3度抗告成功,地院因此將兩人回復羈押禁見,郭當時的保金1億元,事後發回給具保人。

檢方對郭哲敏具體求刑15年、張旭昇10年,並定於本月29日宣判,合議庭裁定2億元交保。未料,郭哲敏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多次發生鄰近機場、海岸線、載具離線、聯絡不到人等情形。

新北地院合議庭於4月11日上午拘提郭哲敏出庭,審酌他在海外有巨額資金可供生活無虞,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並審酌郭所涉犯罪情節、國家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的私益,繼續施以具保、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無法避免逃亡風險,將郭再次羈押。

新北地院4月23日召開延長羈押庭,郭哲敏和律師辯稱,郭到北市區用餐、剪髮,返家途中行經機場附近,並未停留,不是刻意違反規定,但合議庭不採信郭的說法,認定郭以各種方法試探科技設備監控機能,明顯有逃亡意圖,裁定郭自4月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郭不服,再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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