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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開徵,不過新北市板橋某社區,有兩百多戶獨立權狀停車位,因為是獨立設有地址,被認定為非自用住宅,導致住戶不滿,明明只有一間房子及一個停車位,卻被以兩戶住宅來計算課稅,非常不合理。
社區住戶傻眼:「如果有收到稅單的人,如果有看到不太合理,一定會暫緩繳費,我是有這樣聽其他住戶說,但如果像我們是自動扣繳,一定是被扣錢了。」新北市板橋有個新社區,今年收到房屋稅單真的驚呆,明明只有一間房怎麼來了兩張稅單?房屋稅2.0開徵,這個社區200多戶住家,因為當時買停車位,是有獨立權狀、有獨立地址,結果就被認定為非自用住宅,才導致只持有一間房加一個停車位,卻被以兩戶住宅來計算課稅認為很不合理。社區住戶說:「是看到鄰居在討論,合不合理也沒辦法啊!會嚇到啊,但是就是也只能這樣吧,因為現在停車位很競爭。車位本來就不能住人啊!你怎麼會把它歸類為非自用,而去課稅。」

主要因為現行的房屋買賣,停車位通常都會獨立賣,社區大樓停車位就會有獨立權狀,載名什麼路?幾號?幾樓?也就是會有獨立門牌,但一個人無法設籍兩個地址,如果再加上新北市的囤房稅,就會被錯誤課徵高額稅率,通常大樓裡有三種車位提供使用,法定、獎勵、跟增設停車位,原本的好意卻衍伸出其他問題。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說:「獎勵停車位、增設停車位,大概都會在這次的稅制上面,會紀錄是單獨的住戶,應該基本上在很多的大樓裡面,大概都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新北市財政局長陳榮貴解釋:「因為停車位屬於有獨立房屋所有權狀,而沒有依規定設立戶籍,所有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將從1.2%改為核課3.2%的稅率,這是22縣市都有問題,我們也認為不合理。」

財政局強調這不是出錯,而是新制上路,全台灣有買獨立車位就可能會有的問題,將會跟財政部爭取放寬解釋,把停車位納入自住房屋適用優惠稅率。房仲總公司發言人徐佳馨也提醒:「這種車位的話,它很容易會在自動系統勾稽的過程裡面,會被視為多戶的持有人,也會影響到民眾稅率,6月2日之前,還可以去做戶籍的遷移、以及相關資訊的提議。」有另外買車位的住戶都要特別留意,避免被當肥羊多剝好幾層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