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豫翰、黃柏榕 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來到台北市百貨的香水櫃位試香,聞到喜歡的,他就把香水夾在書走偷走,原來他是一名香水慣竊,每次行竊後還會刻意變裝來躲避查緝,警方鎖定男子身分拘提送辦,他供稱,自己只是喜歡收集,放在家裡聞,沒有要拿去賣。
百貨公司裡一名黑衣帽子男,手裡拿著一本書,來到另一間百貨挑香水,就看他拿起試香片聞了聞,喜歡這個味道,就把這瓶16000元的香水夾進書裡,裝沒事直接閃人。過沒幾天,他現身另一家百貨,拿起櫃上價值7200元的香水,一罐、兩罐,總共三罐,偷偷放進隨身攜帶的包包裡,男子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監視器都拍的一清二楚。

失竊地點就在台北市大安區的百貨公司,香水大盜出沒,損失至少2萬元,讓業者相當頭痛,紛紛報警處理,起初警方掌握小偷犯案特徵,但他每次犯案都會製造斷點。再怎麼狡猾,還是被警方查緝到案,警方調查發現38歲劉姓竊賊,他住在新北市板橋,刻意來大安區百貨犯案,行竊得逞後,他不直接搭板南線回家,而是改搭其他捷運,再轉搭公車回家,第二次下手,還刻意繞到信義區再回家,警方逐一過濾,到板橋住家逮人。

員警從家裡搜出偷來的香水,初步了解,劉姓嫌犯沒有工作,供稱喜歡收集香水,才會動歪腦筋,這下不僅偷來的東西被沒收,自己還吃上刑責,得不償失。